我叫趙曉霞,35歲,和老公結婚10年,當初我們的婚姻是不被父母祝福的,老公是家裡的小兒子,還有一個大姐,而且生活在農村,結婚的時候連一萬彩禮都拿不出來,而我家生活在城市,雖然不是大富大貴,但是也有穩定的收入。
我們結婚的時候,我媽本想拿出一間臥室作為婚房,可是老公說我父母瞧不起他,他想租房子住,我知道因為結婚的事,大家挺不愉快的,也怕住在一個屋檐下,磕磕碰碰會影響我們婚姻幸福,所以還是在外面租了婚房。
結婚第3年了,我還沒有孩子,我媽開始著急,醫生說是我的問題,她開始對老公態度緩和了,後來我媽出了10萬塊錢,給我做了試管嬰兒,結婚第七年,我懷孕了。
我是生孩子第三天知道這個噩耗的,我沒有想到我女兒的生日成了我父母的忌日。
當時是二姨來告訴我的,我痛不欲生,二姨遞給我一張紙,是在父親包裡找到的,是一分贈予說明,父親把房子贈予給了我。
出院那天,我就回到了父母家,家還在,人卻沒了,月子裡二姨伺候了我幾天,因為她身體也不好吃不消,老公就說把農村的公婆和大姐接來照顧我,我同意了。
月子裡我神情恍惚,不吃飯也不知道餓,至于婆婆怎麼照顧的,我一點印象都沒有,只是出了月子瘦了13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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